報告

重要事項


本檢測結果報告書(“本報告書”)由香港寶石研究及鑑定中心有限公司(“發出者”)向收件人(“您”)發出,並受以下條款及細則約束。

本報告書並不構成任何擔保或估價,發出者亦不對本報告書或其所述之物品作出任何擔保、陳述或保證(不論明示或暗示)。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因法例或普通法隱含的任何條件、承諾、保證或其他條款均不包括在內。本報告書純粹根據發出者進行檢測時可使用及經採用之技術和設備,而載述交來檢測物品之特徵。物品的描述或會因不同的檢測時間,方法及檢測者而有差別,亦或會與將來因檢測技術和設備的轉變和改進而有差異。對於因應用不同的檢測技術及/或設備而可能導致的任何差異,發出者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書受此條款及細則所載有關發出者責任所規限,而所有此等限制均應適用於您(作為本報告書為其編製的客戶): –

(1)  發出者及其董事、僱員及代理人均不對由本報告書中的任何錯誤或遺漏、本報告書(或其中任何部分)之發布、使用或依賴、設備故障或延誤或與測試程序有關的任何其他情況所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損失、損害、費用、開支、責任或索賠承擔任何責任,即使由發出者或其任何董事、僱員或代理人之疏忽或其他失誤(除欺詐、故意不當行為或嚴重疏忽外)所引起或導致;

(2)  在任何情況下,發出者及其董事、僱員及代理人均不對由本報告書中的任何錯誤或遺漏,或其他人士的行為所引起的任何錯誤或遺漏,或本報告書的發布、使用或依賴所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間接、特別或相應而生之損失、損害、費用或開支(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經濟損失或營業額、利潤、業務或商譽之損失)負責,即使是預先知道此類損失、損害、費用或開支的可能性;及

(3)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及在發出者未能有效地排除對您與本報告書相關的責任的情況下,發出者對您的最高責任(不論是於合同、侵權、疏忽、違反法定責任或其他方面的責任)僅限於發出者就本報告書收取之費用金額。

本報告書或發出者之名稱、商標或服務標記,在未得發出者明確的事先書面授權時,均不可完全或部份用作廣告、宣傳、推廣或其他用途。

本報告書僅適用於本報告書所述經發出者檢測的特定物品,並不適用於該特定物品所屬的批次(如有),不論該特定物品是作為該批次之樣本或以其他方式被取出。

本報告書僅向您(作為發出者向其提供檢測服務及發布本報告書的客戶)提供,並僅為您的利益及僅供您所依賴。在未經發出者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任何其他人士、商號、公司或法團不得以任何目的依賴或取得本報告書。您與本報告書有關的權利及/或利益不得轉讓或授予任何其他人士,不論當前及/或隨後由誰人擁有構成本報告書主題的已檢測物品。發出者已盡一切合理努力確保本報告書準確無誤。發出者不對由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賴本報告書所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損失、損害、費用或開支(包括但不限於上文第(1)及(2)條所列之損失、損害、費用或開支)承擔任何責任。

上述中文譯本僅供參考,如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有任何抵觸/差異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