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重要事项


本检测结果报告书(“本报告书”)由香港宝石研究及鉴定中心有限公司(“发出者”)向收件人(“您”)发出,并受以下条款及细则约束。

本报告书并不构成任何担保或估价,发出者亦不对本报告书或其所述之物品作出任何担保、陈述或保证(不论明示或暗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因法例或普通法隐含的任何条件、承诺、保证或其他条款均不包括在内。本报告书纯粹根据发出者进行检测时可使用及经采用之技术和设备,而载述交来检测物品之特征。物品的描述或会因不同的检测时间,方法及检测者而有差别,亦或会与将来因检测技术和设备的转变和改进而有差异。对于因应用不同的检测技术及/或设备而可能导致的任何差异,发出者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书受此条款及细则所载有关发出者责任所规限,而所有此等限制均应适用于您(作为本报告书为其编制的客户): –

(1) 发出者及其董事、雇员及代理人均不对由本报告书中的任何错误或遗漏、本报告书(或其中任何部分)之发布、使用或依赖、设备故障或延误或与测试程序有关的任何其他情况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失、损害、费用、开支、责任或索赔承担任何责任,即使由发出者或其任何董事、雇员或代理人之疏忽或其他失误(除欺诈、故意不当行为或严重疏忽外)所引起或导致;

(2) 在任何情况下,发出者及其董事、雇员及代理人均不对由本报告书中的任何错误或遗漏,或其他人士的行为所引起的任何错误或遗漏,或本报告书的发布、使用或依赖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间接、特别或相应而生之损失、损害、费用或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经济损失或营业额、利润、业务或商誉之损失)负责,即使是预先知道此类损失、损害、费用或开支的可能性;及

(3)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及在发出者未能有效地排除对您与本报告书相关的责任的情况下,发出者对您的最高责任(不论是于合同、侵权、疏忽、违反法定责任或其他方面的责任)仅限于发出者就本报告书收取之费用金额。

本报告书或发出者之名称、商标或服务标记,在未得发出者明确的事先书面授权时,均不可完全或部份用作广告、宣传、推广或其他用途。

本报告书仅适用于本报告书所述经发出者检测的特定物品,并不适用于该特定物品所属的批次(如有),不论该特定物品是作为该批次之样本或以其他方式被取出。

本报告书仅向您(作为发出者向其提供检测服务及发布本报告书的客户)提供,并仅为您的利益及仅供您所依赖。在未经发出者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其他人士、商号、公司或法团不得以任何目的依赖或取得本报告书。您与本报告书有关的权利及/或利益不得转让或授予任何其他人士,不论当前及/或随后由谁人拥有构成本报告书主题的已检测物品。发出者已尽一切合理努力确保本报告书准确无误。发出者不对由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赖本报告书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失、损害、费用或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上文第(1)及(2)条所列之损失、损害、费用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

上述中文译本仅供参考,如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有任何抵触/差异之处,概以英文版本为准。